校订、刻印、流通佛经佛书,是印光法师弘宗演教的主要方式。早在他隐迹潜修普陀山法雨寺后期,自一九一八年起,就专门为刻印善书、佛书,多次亲赴上海、杨州、苏州、南京等地。其时他印行净土经论近百种,印数达数十万册,普遍各界赠送。一九三○年由印光法师发起,王一亭、关絅之、黄涵之等居士的协助,明道法师主持,在上海常德路觉苑内筹备成立佛经流通部——弘化社,制定流通办法为全送、半价、照本三种,旨在弘法利生,与一般书店的营业谋利截然不同。一九三一年,流通部业务发达兴盛,于是宣布弘化社正式成立。嗣后又迁至苏州报国寺印光法师闭关的关房近旁。一九三五年,明道法师去世,弘化社经办负责无人可托,印光法师以七十五岁高令出而自任,一直到一九四○年圆寂。
弘化社在中国近代佛教史上的价值意义,不仅仅在于它刻印流通了大量佛经佛书、净土宗典籍,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它是印光法师亲自指导主持下的一个真正的佛教经籍出版流通机构。它与其同时代的及后来一些以经营牟利为目的的一些所谓佛教企业,性质截然不同,形成鲜明的对照。
弘化社在当时虽然印行流通了大量佛书、善书,但是印光法师还是慨叹:‘力量太小了!’未能达到他期望的目标。同时他又满怀信心地鼓励其弟子说:‘寄出去的书一万本中能有一个人认真地看,那也是收到了效果了。’由此可见,印光法师对于当时的弘扬佛法的环境形势和条件,也是有较为客观实际的估量的。
沈去疾居士编著
2003年以来,恢复、主持我国佛教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印光大师于1931年创办的佛教文化机构——弘化社,印赠以《印光法师文钞》为中心的佛教典籍、善书千万册,并承办《江苏佛教》、《弘化》等佛教文化期刊。弘化社现已成为全国较具影响力的佛教文化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