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接着又依布施时,财物、施心以及福田大小,这三种状况的差别不同,分为五种情形来为我们说明未来世产生果报的差别不同。佛陀开示说:【若人共施财物,福田、施心俱等,是二得果无有差别。有“财、心俱等”,福田胜者得果报胜。有“田、心俱下”,财物胜者得果则胜。有“田、财俱下”,施心胜者得果亦胜。有“田、财俱胜”,施心下者得果不如。】(《优婆塞戒经》卷五)
这第一种情形是:布施的财物、福田以及施心都相同,所以得果也就没有差别。比如说,有两个人共同布施一笔钱财,而且共同布施给同一个福田,而且他们两个人都以同样的恭敬心、欢喜心去作布施,因此他们所布施的财物、福田以及施心都是平等的,那么这两个人未来世,所得的果报就不会有差别。
第二种情形是:布施的财物以及施心同样平等,但是福田大小不同。比如说,有三个人各以同样多的钱财,以及同样的恭敬心,分别布施给三位不同的法师,但是这三位法师的心性以及修证优劣都不同。譬如,一位是已经见道开悟了,他的心性非常好,性障也都消除了;第二位法师也开悟了,但是性障、习气还很重;第三位法师则是还没有开悟,仍然是个凡夫。这三个福田的证境、功德都不一样,那么随着所供养的福田他所修的功德高低、胜劣的不同,就会导致作布施行的人,他未来世果报的不一样:若是供养到还没开悟的离欲修行人,来世是得到十万倍报;供养开悟的法师,那可是无量报啊!因为福田殊胜的缘故,果报就和其他人不同。虽然三位施主的财物和恭敬心是完全相同的,但因为福田有差别,因此他们三位所得的果报就有差别。
第三种情形是说:如果福田以及施主的供养心都低下,都不胜妙,这时候就依施主所供养财物的多寡、胜劣,来决定果报的胜劣了;供养的财物比较好的施主,未来世得到的福德果报就比较殊胜,这就是“财物胜者得果则胜”。
第四种情形是:被供养的福田以及用来供养的财物都低下,但是有一位施主的恭敬心比其他人殊胜,那么他在未来世得到的果报,就会比其他人来得殊胜。
第五种情形是:福田以及所供养的财物都一样殊胜,可是几位施主之中,其中的一位并不是以欢喜心、恭敬心、至诚心来布施,结果就会导致他未来世得到的福德比其他的人差。
所以从 世尊的开示,我们可以了解,不同的布施情形以及心境,会有不同的福德果报。我们明白这个因果的道理以后,在布施时就应该要以至诚心,以及良好的财物来布施,同时也要选择好福田来布施,千万不要选择破法者或是严重违犯十重戒的坏田来布施。这个道理希望大家都能够了解,才不会对布施的因果蒙昧无知,否则就会像某些人,到处努力广种福田,但是所种的却是毒田,那么来世只能收获剧毒的果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