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妇女怀孕以后,才发现身体虚弱或有重病,怀孕生产恐怕会有生命危险而不得已堕胎,请问是否有罪?
我们的回答是:妇女为避免生命危险不得已而堕胎,在佛法中这是可以开缘的,不算有罪;但是应该尽量在胎身生起意识之前为之,千万不要在胎身已经生起意识觉知心之后再行堕胎。这是因为这位妇女已经是道器了,而胎儿将来能否成为道器都还不知道,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堕胎。从另一方面来说,有福德的菩萨也一定不会在这种情况下来受生处胎,所以在母体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这是可以开缘的。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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