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尸
[印度篇]发表时间:2012-06-14点击:209放大字体正常 缩小字体关闭【纠错】
鞭尸
海涛法师编著
亵渎尸体在现今法律上是违法的,因为尸体和活人的身体一样,值得我们尊重。但是这一天,有位修行人路过坟场的时候,看到有人在鞭打尸体。
‘这个人已经死去了很多年了,为什么您要在这儿抽打他的尸体呢?’修行人有天眼通,可以看到凡人看不见的天地鬼神,那个鞭打尸体的人抬起头来看著他,很显然的这个鞭打尸体的人并不是一般的‘人类’。
这个鞭打尸体的‘人’,瘦得皮包骨头,眼睛深深地陷下去,身上还有血迹斑斑。
‘我是一个饿鬼,这个尸体是我上一世的身躯。’鬼停止了鞭打的动作,十分感叹地说。
‘每个人都十分爱护自己的身体,有的人甚至不愿意火葬烧毁自己的尸身,你为何还回来鞭打自己呢?’修行人疑惑地问道。
‘人身难得,我的确是应该要将他当作珠宝一般珍惜。’
鬼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但是我生前作恶多端,死后便轮回在饿鬼道。每天什么东西也吃不到,有时饿的实在是受不了,不得不去找一些污秽、不堪入口的东西来吃。但尽管如此,还是得常常和别的饿鬼你争我抢,打得头破血流。’
饿鬼用凄惨的声音继续说:‘我时常来鞭打自己的身体,因为我很懊悔,也非常痛恨前世的自己,竟没有利用珍贵的人身好好修善积福,整天只知为非作歹,诽谤佛法,还偷盗、骗人,欺负女人,对父母不敬不孝,对兄弟不和不睦,又贪吝钱财,不肯帮助别人,死后感生在饿鬼道中,每天忍受饥饿和痛苦,实在是世间人难以想像的。你说,我这身体是不是应该处罚呢?’说完,饿鬼又开始鞭打自己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