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2日上午9时许,县执法大队接到杏陈镇后林村林先生电话称,误捕到一只海龟请求保护救助。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在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确保海龟没有受伤之后,决定放归大海。10时左右,县执法大队出动中国渔政35539-2艇,航行约2海里后,将绿海龟放归大海。执法人员在救助海龟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
同日,龙海也放生了一只“绿海龟”。
该市榜山镇园仔头村渔民在九龙江捕捞作业时发现一只大海龟,捕捞后送到龙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经水技站技术人员现场确认,这只海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绿海龟,体长60厘米,宽40厘米。当天上午10点多,渔政执法人员将绿海龟带到斗美渔港海边放生。
近年来,我省东山、龙海等沿海海洋与渔业部门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张贴保护动物画册、设置咨询宣传点以及网站平台等广泛开展宣传,渔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在发现误捕海龟等保护动物时,能够主动联系开展救助放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