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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警放生3条一级保护动物缅甸蟒 长3米重42斤

2017-10-18 浏览次数:230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10月15日,在西双版纳纳板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放生了3条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缅甸蟒,其中最重的一条巨蟒达21公斤。
 
  此次放生的3条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缅甸蟒,最大的一条长3.2米、重21公斤,另两条分别长2.1米、1.8米,重16公斤、12公斤。3条缅甸蟒中,两条是上个月由边防武警战士在边境巡护时查获移交的,另一条是群众劳动时在农田发现的,几位傣族村民齐心协力将它从水田中捕获并连夜带到勐海县森林公安局,交给森林公安民警。
 
 
  10月15日上午,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冒着阴雨天气,深入位于勐海县境内的西双版纳纳板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巨蟒回家踩点。这里多雨湿润,树种繁多,食物丰富,溪水、硝塘甚多,为动物的生存繁衍提供了优越的环境。在自然保护区内,森林公安民警先后将消毒后的3条缅甸蟒打开袋子,轻轻地将缅甸蟒倒在草地上,也许是闻到大自然的气息,此前一直慵懒的两条蟒蛇马上变得好动起来,一接触地面就迫不及待地往密林深处爬去,眨眼的工夫,蟒蛇就消失在密林中。而最大的那条缅甸蟒则一直慵懒地不想动,直到民警用蛇钳反复刺激,才不情愿地溜走。
 
  目前,居民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的事件屡见不鲜,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私自饲养保护动物的行为是违法的。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提醒,在未获得当地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国家规定,严禁私人蓄养和买卖国家一级以上保护动物。个人或单位只有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可准许饲养,且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目前尚不允许作为个人宠物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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