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许,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辨别,认定其为灰鹳幼鸟,属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常栖息于江河、溪流、湖泊、水塘、海岸等水域岸边及其浅水处,也见于沼泽、森林和平原荒漠上的水边浅水处和沼泽地上。鉴于灰鹳不能正常飞行,巡查民警同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迅速找来船只展开救助,经过一个多小时努力,巡查民警同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顺利将灰鹳幼鸟转移到安全地带。经检查,被救助的灰鹳幼鸟身体并无大碍,可能是由于成鸟受到惊吓,将灰鹳幼鸟遗弃在人工湖附近水域,介于被救助幼鸟不具备生存能力,民警马上将其带回,待具备放生条件后,择日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我市全域旅游多元化产业模式的发展,沿乌海湖周边的城镇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许多人工湖、园林景区的建立,已然成为诸多野生鸟类新的驻足点和栖息地,在此,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如有发现受伤鸟类或私自贩卖捕杀野生鸟类的情况请拨打报警电话12119或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