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解下,制止了他们向抚仙湖放生乌龟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希望借助媒体报道此事,使保护抚仙湖生态环境、不要盲目放生的观念深入人心,避免今后再出现此类事件。不过,真正防止盲目放生行为,仅仅借助媒体报道还远远不够。笔者认为,要想真正保护好抚仙湖的湖区环境,进一步杜绝非法放生行为的发生,建议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深化认识,明确责任。作为抚管局,保护好抚仙湖的生态环境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其一,必须明确责任意识,切实担起保护好湖区的责任,发挥主人翁精神,切实把守护好、看管好湖区工作做好。其二,为了更好地将保护湖区的责任细化到个人,可以采取网格化管理,将湖区划分成具体的模块,一人一块,责任到人。其三,建立“湖区三级负责制”,抚管局单位主要领导任“湖长”,几个模块为一片,分管副职领导任“片长”。
其次,要做好宣传。其一,组织执法人员、志愿者等,到周边人县区流量大的广场、购物中心等,宣讲《抚仙湖保护条例》以及违反条例相关内容的处罚措施。其二,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不允许在抚仙湖中放生非土著水生生物”的明文规定。其三,在抚仙湖的周围,设置“禁止放生非土著水生生物”的警示牌、宣传画。其四,联合基层镇政府、村委会,到附近农村中向村民宣讲《抚仙湖保护条例》内容,普及放生非土著水生生物的危害和放生后的处罚措施。
再次,做好巡查和处置工作。其一,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成立专门的巡查队伍,采用定期和随机两种形式,对湖区周围进行巡查,一旦发现非法放生的现象,及时制止。其二,在湖区周围安装相应的监控装置和报警装置,对非法放生行为及时监控,一旦发现及时报警,以便及时对其进行应急处置。其三,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抚仙湖保护条例》规定要求,对非法放生行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最后,创新方式方法。其一,建立群众举报机制,通过设置群众举报电话,派专人专机负责受理关于非法放生的举报线索。其二,采取举报奖励措施,对举报非法放生的行为的群众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加以鼓励。其三,针对有组织、有预谋的非法放生行为,可以招募社会监管员,通过群众监督及时获取相关情报线索,依法打击非法放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