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鹏案二审抱有期待的,还有养鹦鹉老板阿勇。在安徽省从事鹦鹉养殖的阿勇是有证经营。他目前拥有一个占地16亩的养殖场,里边养有蓝黄金刚、绿翅金刚和非洲灰3种共计160多只鹦鹉。
阿勇是广东人,对香港的花鸟市场有关注。发现鹦鹉市场有利可图后便盘算着做这门生意,“回来我还特地查了一下,内地法律对养殖鹦鹉是大力提倡的。”
1988年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阿勇说,从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下简称《驯养繁殖许可证》),到引种、建厂……2013年底,养殖场初具规模。
但现在阿勇觉得,自己仿佛是掉进了一个坑里,无力逃脱,“这个东西的养殖太复杂了,我们一切都按合法的来,4年来已经赔了500多万,盈利依然遥遥无期。”
阿勇回忆,他的养殖场最初引进了80只鹦鹉,“20只蓝黄金刚,20只绿翅金刚,40只非洲灰。”阿勇说,这三种鹦鹉的前两种是《华盛顿公约》附录二,“非洲灰”买时是《公约》附录二中的,去年被收录进《公约》附录一中了。
“这东西不能随便卖的。”阿勇说,在鹦鹉的养殖过程中,必须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而这些证只是合法养殖的必需,“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养的鹦鹉只能卖给有《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
现在阿勇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他想,如果以后没钱运营养殖场了,就干脆把鹦鹉放生了算了,“每年30多万的费用,如果不盈利我坚持不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