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生物科学系副教授顏圣纮、台湾大学森林环境暨资源学系教授袁孝维、台湾师范大学生命科学系教授林思民等约10多位学者,8日以「反对民进党林岱桦恶搞野保法,让全民为不当放生埋单」为标题发起连署,才一上午就获 1万4000人连署,呼吁各党团不要同意签署林岱桦一人修过的草案内容。
但是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法,不只学者反弹民代专断修法,跟多位学者同步、长期参与修法讨论的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还发现,不论是野保法的现行条文,或是行政院提案的修正草案条文,有关放生的规范,在第32条中都是锁定放生「经饲养之野生动物(或是野生动物经饲养)」,应经主管机关同意,恐怕因此出现两大漏洞。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执行长朱增宏说,漏洞一是没经饲养的野生动物放了将不违法,例如有人到鸟店买了之后放生,就不用申请,也不会违法,过去就曾有民眾把鹦鹉给放生。
他并说,漏洞二是即便不是野生动物,而是人工繁殖的经济动物,因为不是依野法保规定,必须申请主管机关同意的规范对象,直接放生也不违法,例如鳗鱼、牛蛙、鱼虎等也被放生过。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研究员林岱瑾说,因为以上两个漏洞的动物都不归野保法管,但是野保法要管理放生,应该是为了让长期在放生的人遵守规定,以「避免不当的动物放入自然环境中,破坏了原生动、植物的生态平衡」,但是修法还是保留规范对象是「经饲养之野生动物」,是没有办法确实阻止不当放生的。
袁孝维、林思民都说,修法时可就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发现有疑虑的漏洞部份,做进一步讨论。
林岱瑾并举例,例如有人跟主管机关农委会林务局申请要放生10只麻雀、10只斑鸠、100只青蛙、200条鳗鱼时,「难道林务局只审查属于野生动物的10只麻雀、10只斑鸠,不审查100只青蛙、200条鳗鱼吗?让青蛙、鳗鱼直接放生,就不会影响生态平衡了吗?」
她也说,或许有人会说有些人工繁殖动物是宠物,归「动保法」管,但是「野保法」作为保育自然环境野生动、植物生态平衡的功能,修法最终核心目标应该是为保育生态平衡,而禁止任何不当生物放生到环境中,而不是在源头先设定「经饲养的野生动物」作为规范对象而已。
林思民也说,官版草案修法的逻辑、重心是不对的,应该要调整;就算宠物归动保法管,也应该跟同属农委会的动保法主管机关畜牧处协调好无缝接轨,不应在实际运作上產生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