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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禁食”范围明确 乱放生要承担法律责任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可是人类的保护行为,有时并不一定科学,比如放生。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新法》规定,今后不能再私自放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外来物种。
《新法》修订全文到底更改了什么,哪些又和我们息息相关?
《新法》明确“禁食”
海马鱼、野牦牛都不能吃
目前,国家列出的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6种或种类,列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0种或种类。
这其中,有大家比较熟的熊猫、虎、豹、熊、豺、扬子鳄、梅花鹿、金丝猴、穿山甲等;也有大家不太会想到的野马、野牦牛、野骆驼、胭脂鱼、黄唇鱼、松江鲈鱼、海马鱼、大头鲤、文昌鱼等物种。
《新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则是,禁止猎杀、杀害、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也就是说,这次修订明确禁止食用,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只要有人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就要受到法律追究。不但海马鱼、野牦牛都不能吃,有些地方特有品种,比如海南兔、雪鸡、花鳗鲡、岩羊也都不能食用。
乱放生要承担法律责任
卖不完的小龙虾也不能乱扔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可是人类的保护行为,有时并不一定科学,比如放生,根据新法规定,今后不能再私自放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外来物种。
因为每个物种栖息地不同,盲目放生是存在风险的。
《新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比如巴西龟,它二岁能生育,本土龟要七八岁。等本土龟成熟时,巴西龟已子孙好几代,它们会抢夺本土龟的食物,甚至吃掉本土龟,对本土龟类保护十分不利。同样有威胁的还有鳄龟。
家里有水族箱养鱼的人,都会买清道夫鱼去清理排泄物和食物残渣,但是这种鱼原产亚马逊河流域,如果放生,它会吃掉鱼卵和小鱼苗,繁殖能力很强,会破坏生态,还威胁水库坝体安全。
在水稻田产粉红色卵的福寿螺,适应力很强,繁殖很快,会迅速扩散于河湖与田野,它食量大且食物种类繁多,会破坏粮食作物、蔬菜和水生农作物的生长。
“另外,很多人会忽视的小龙虾,也会破坏生态,虽然我们经常吃它,但小龙虾都是圈起来养殖的。而有些外来生物的放生,是害了它们,比如黄金蟒、巨蜥、暹罗鳄等,这些生物都是热带的,在亚热带过冬就会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