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jpg
近年来,洞头区始终坚持“亲海、护海、养海”的理念,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海岛,常态开展生态保护。自2011年,以放生节为载体,累计投入海洋生态修复资金9.1亿元,增殖放流各种鱼类苗种6.8亿尾(粒),投放人工鱼礁9万余立方空体,建成2280亩海洋牧场示范区和15795亩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区,海洋生态质量显著改善提升。
海洋是海岛的生命线。在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同时,洞头还从不同维度呵护海洋,持续实施海洋环境综合治理、沙滩整体修复、生态廊道建设等,不断夯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目前,该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名列全省前列,全市第一。得益于良好的生态环境,该区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县(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海洋公园、全国海钓基地、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等“国字号名片”。
据该区环保局局长朱志飞介绍,洞头区已在国家生态县基础上,提出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计划,进一步深入实施国家海洋公园、岸线修复等各项计划,立足海洋将洞头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