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庆阳市镇原县屯字镇太阳村新庄组村民高某电话报称,在其太阳池垂钓时钓上一条疑似娃娃鱼的动物,请求救助。接报后,该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展开救助,经陇东地区濒危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鉴定,此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又称娃娃鱼),体长56cm,头宽10cm,体宽9cm,尾长20cm,体重3.2公斤,无明显外伤,活动自如,并于当天及时在林区适生地放生,这是该局今年以来救助的第四条大鲵。
9月27日,镇原县森林派出所接上肖乡姜曹行政村北洼自然村村民曹某报称,在其自家糜子地发现一只疑似刺猬的动物,请求救助。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救助,并对曹某给予一定奖励。经查证,此动物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刺猬,体长30厘米,体重1千克左右,全身布满灰色锥刺,为一只成年健康刺猬,体外无明显外伤,活动自如,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随将其带至国营张沟林场林区进行放生。
9月28日,西峰区肖金镇老三行政村新城自然村村民武某电话报称,在其自己住宅门前的小沟里发现一只受伤的小型动物,请求救助。经该局民警现场救助,经陇东地区濒危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鉴定,此动物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豹猫。该豹猫腿部受伤,需要进一步救治,待康复后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