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15时,民警要求一辆安徽牌照大客车的驾驶员打开客车行李箱进行检查。驾驶员打开行李箱时,民警发现行李箱内有十几个笼子和麻袋,里面装有野猪、果子狸、黑水鸡等野生动物,有的已经死亡。驾驶员毛某、李某无法提供有效的野生动物运输证明,而且无法准确说出货物来源。毛某表示,只负责运输货物至广州。因其行为属于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在固定好证据后,民警当即联系峡江县林业公安。经森林公安民警清点,查获野猪、果子狸、黑水鸡等205头(只)。9月2日上午,民警联合峡江县林业公安对这批野生动物进行了野外放生。
驾驶员毛某、李某已被移交至峡江县森林公安局,案件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