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些地方历来有“放生积德”的传统,认为放生能体现敬重生命和慈悲救度的精神。在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语境下,放生更被赋予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含义,代表了人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正因为此,近年来民间大规模放生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自己花钱买动物放生的举动也频频发生,有人觉得这样做既能祈福许愿,又能保护动物。
但随意放生者或许没想过,放掉的动物,它们的出现究竟会对周边的居民和生态带来怎样的影响,它们的命运终将何去何从? 有数据显示,捕鸟人捕捉的10只鸟之中,只有1只真正能够被放回大自然,更多的鸟死在猎捕、运输和放生的流通渠道中。此次放生的蛇,产于何处,是否有毒性,适宜何种生存环境,放生人或许全然无知,却一股脑地放归村庄山林,实在是贻害无穷。毋庸置疑,盲目放生对自然界生态系统以及人类本身蕴含了许多风险。盲目放生、随意放生,会破坏生态环境,被放生的动物以及其身上携带的病菌也很容易成为外来入侵物种和致病毒源。还有,由于多数放生行为过于盲目且缺乏科学引导,被放生的动物无法适应当地生存环境,结果往往与放生者愿望背道而驰:放生演变成“放死”,给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刚性执法遏制非法放生行为。今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版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放生,必须得到省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适合放生的地方进行放生,不得破坏当地生态系统。这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给惩罚胡乱放生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让监管部门有了执法的依据。无论多么美好的初衷,都不能成为危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借口;法治的时代,对不羁的放生行为予以法律规范,更需要对恶式放生行为依法说不。因此,在随意放生野生动物方面,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相关管理部门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刚性执法,违法放生行为泛滥的情形才有可能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向公众普及科学放生知识也刻不容缓。放生作为一种习惯和善举,放生者的行为也应是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对此,需要加以宣传和引导,让社会公众充分知晓入侵物种的严重危害,不随意放生,让那些野生动物回归自然,更好地生存下来。管理部门应将监管、执法关口前移,加强重点区域的布控,强化事前监管,对于无视监管盲目放生者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建立健全对入侵物种的防御体系,减少和避免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生态和经济危害。
作为放生者,应更加尊重自然、敬畏法律,使放生能够更有效地促进生态平衡;放生不可以任性而为,必须依法进行。一言以蔽之,软性倡导和硬性规定双管齐下,规范引导放生者,使其科学、合法放生。最终实现:没有盲目放生也就没有杀害存在,放生“利益链”自当消弭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