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放归活动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后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组织的首次野生动物放归活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有着优良的湿地资源,环境优美,为众多野生动物提供了栖息的场所,也分布有本次所放归动物的类群,因此翠湖是非常理想的放归地。为了让市民了解科学放归知识,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在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举办科学放归宣传活动,现场放归了银鸥1只、中白鹭1只、绿头鸭4只、和红隼2只等野生鸟类,这些鸟类都是在野外救护并接受了救护中心的康复治疗,经兽医诊断确认达到放归条件后才可以放归的。
据了解,科学放归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方式将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盲目放生不仅不是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更会为环境带来更大的代价。科学放归具有极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因此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议市民不要贸然放生野生动物,更不要购买专门用来放生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