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放生热”风行一时,许多人都加入到了放生大军中。
“放生”一事,中国古已有之。《列子·说符篇》记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做法。不忍、同情,是人之常情。从“天地之大德曰生”到“君子远庖厨”,从“不忍”到“仁爱”,这些放生观点不仅是对天地万物生命的尊重和保护,也是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一个缩影。
今天我们理解的放生,已演变成一项带有爱心和慈善色彩的民俗活动。利用放生活动奉献爱心,祈求平安,是对传统习俗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一种保护。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目前一些放生乱象在很多地方都存在。比如,放生爱好者在四川都江堰市某村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放蛇归山,外地游客欲向浙江千岛湖违规放生巴西龟,北京山区发现随意放生的北极狐……这些不当行为给当地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池塘东边放生大鱼,北边就有网接着捞出来;放生的狐狸到处跑,咬死村民家禽,遭到捕杀;买来用于放生的笼中鸟经过长途折腾已奄奄一息,放生后很快就断了气……大量违规乱象,使放生变成了“杀生”,既玷污了人们的善良慈爱之心,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又谋害了动物生命,破坏了生态环境,使好事变成了坏事。
放生乱象频繁出现,源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当人们解决了自身的温饱问题,便开始寻求心灵的慰藉。这种追求本无可厚非,但有些人在放生过程中不切实际,导致了很多不良后果:一是放生了许多外来物种,给当地生态平衡造成了破坏;二是放生的动物给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困扰;三是增加了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浪费相关行政资源。
对此,我们应共同推动树立合理放生的新风尚:依法放生,守法护生,不能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讲究放生方法,尊重生态科学,切实把好事做好。总之,放生需谨慎,切勿让好心的放生变成残忍的“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