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7时,梅岭镇林厝村渔民林某在海上作业时捕获一只玳瑁,回港后立即向渔政大队报告。经渔政人员现场鉴定,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玳瑁,其长约85厘米,宽55厘米,重57斤。为了确保玳瑁不受伤害,诏安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迅速行动,协助渔民将玳瑁送往大海深处放生。
玳瑁,又名瑇瑁、瑇玳、鹰嘴海龟、十三鳞、千年龟,简称玳,有很高的医药价值,属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名录中。
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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