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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 随意放生或要担责

2016-07-04 浏览次数:155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境外媒体称,中国7月2日通过新修订的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律禁止狩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还禁止出售或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
  据印度报业托拉斯网站7月2日报道,该法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通过。修订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该法律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修订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据报道,违法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修订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加强了对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管理。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除非是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获得批准。
  修订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对放生进行了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另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7月3日报道,北京2日宣布通过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期待已久的修订,此次是自野生动物保护法生效以来的第一次修订。该法律明年1月生效。该法律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动物保护人士说,此次修订是有所进步的,他们还对“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被改成“规范利用”感到满意,但对该法律仍然允许商业利用野生动物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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