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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江湖”的乱与治

2016-07-04 浏览次数:150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随意放生将被追责,放生动物现象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7月3日,有一群人在南护城河参与水生动物的放生活动。对此,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无明确规定这类放生是否违法,但河湖管理部门一贯的态度是不提倡、不主张。
 
昨日,一网友发微博爆料称,北京“南二环护城河所谓‘放生’正在进行”。从该博主上传的多张图片中可以看到,20多个装着水生动物的塑料箱摆放在护城河边,随后有人端起这些塑料箱,将其中的水生动物倒入护城河中。此事引起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放生需谨慎,胡乱放生会破坏生态平衡,放生不能变成杀生。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此次放生活动的现场,靠近右安门的南护城河附近。据一位在此处工作的环卫工介绍,7月3日早晨九十点,一行30余人来到南护城河边,他们从停放在马路边的一辆金杯车上拿出用塑料箱装着的水生动物,随后一边诵经一边将这些水生动物倒入南护城河中。
 
一位7月3日早晨在此处钓鱼的李大爷告诉北青报记者,参与放生活动的不仅有中年人,还有十几岁的学生。“他们放生的主要是泥鳅和螺蛳,一共二十多箱,估计总重量有200多斤”。据他向北青报记者介绍,水中游动的泥鳅正是此前被放生的。
 
此外,在采访中,多位附近的居民向北青报记者反映,在农历每月初一和十五,常有个人或者组织在南护城河放生水生动物,这些水生动物一般是从水产品市场上买来的,放生的水生动物种类包括金鱼、鲤鱼、草鱼等鱼类及泥鳅、螺蛳和乌龟等等。
 
同时,北青报记者还在现场看到,有多名垂钓爱好者在此钓鱼,也有人将泥鳅捕捞回家进行养殖。
 
 
针对上述这种放生,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尚无明确规定这类放生是否违法,但河湖管理部门一贯的态度是不提倡、不主张。原因在于一是盲目放生存活率低,放生即“杀生”;二是容易破坏水生态,尤其是如果放入危险性外来物种,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河湖部门会经常接到鱼类大量死亡的报告,而很多就是由于放生引发的。盲目放生,通常所放物种与水体、水质匹配度很低,很容易造成大量死亡,“这不放生即‘杀生’了吗?与放生的本意背道而驰。而这种大量死亡,清理起来十分麻烦,同时必然会对水质造成污染,更严重的,由于放生而引发外来物种‘入侵’,甚至水生态也会遭到破坏。”负责人说。据其举例,像常被放生的巴西龟就属于危险性外来物种。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水务部门每年确实会有计划“放流”部分鱼种入河道,但放流的目的是为了对水草的繁殖进行控制、净化水体,会选择合适的鱼种,“这与放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对放生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特别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林业局保护司总工程师严旬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放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市场上买的外来物种的放生,如巴西龟和一些鱼类,这种放生是禁止的,而且还设定了罚责;另一种是老百姓放生一些当地物种,对于这种放生要求不能对当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或是对财产造成损失,要在科学机构的指导下进行,不能随意放生,产生危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针对此次在护城河放生泥鳅的行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认为,泥鳅并非外来物种,但“如果确实存在某些特殊原因或者特殊环境,致使放生的泥鳅破坏生态平衡或对放生地其他物种造成严重影响,则违反了上述规定办法,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由其进行处理”。
 
 
北青报记者发现,近年来日益趋热的放生活动促成了“新生意”。昨天下午,从事放生活动多年的张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她刚从外地放生归来,这次他们一起购买了7万多元的鳝鱼在当地放生,鳝鱼的来源基本为批发市场,但放生具体地点不愿透露。
 
除了从批发市场购进,还有的直接从养殖户购买放生物种。几个月前,怀柔汤河口村有人私下放生了300多只狐狸,咬死、咬伤了附近村中家禽。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也存在着“狐狸放生”的生意。
 
据多位放生狐狸的人士介绍,放生的狐狸基本上来源于各地养殖场。北青报记者曾致电多位狐狸养殖户了解到,放生狐狸的最低价格为每只300元,这意味着一次放生300多只狐狸带来的收入超过10万元。
 
另据媒体报道,济南一个放生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5年4月7日到2016年4月4日,该组织组织了33次放生活动,累计筹集放生善款1007734元。这百万流水的账本包含了57种动物,其中36种被标注为野生动物,例如果子狸、獾、野猫、黄鼠狼、野兔、刺猬、蟾蜍、貂等。
 
那么,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会给放生“江湖”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昨天下午,河北一家狐狸养殖场的经理告诉北青报记者,“经常有人来找我们买来放生,我自己也会放生一些,虽然我们还是以皮毛生意为主,但新法规可能或多或少会影响一部分生意。”
 
另一家批发放生泥鳅商户也表示,这几年咨询放生业务的客户越来越多,他也担心放生行为受限制后,生意会受到影响,“现在还没实施,等明年再看。”
 
国家动物博物馆张劲硕博士则认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后,需求市场可能会相应减弱,因此也会对这个利益链造成一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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