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早在鲁国时期,中国汉地即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说法,甚至已出现了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情况。但持续、广泛的放生习俗的形成,还是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后。
农林专家说,一次性这么大规模的放生,必定会给当地生态带来破坏,属于违法行为。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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