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任性放生太荒谬
是愚蠢的行为
肉眼可见,这一段河水污染严重,这些人竟毫不迟疑地将几百斤鱼倒进水里,颇有些“我只管放,你负责生”的架式。有人全程祈福,有人亲吻小鱼,泛着白沫的脏水,瞬间往生的活鱼,这场景看起来真荒诞。
这些年,我们看多了各种不计后果的放生行为。比如,把动物随便往哪里一丢,这些动物或因不适应当地环境最后死去,或因没有天敌,而危害当地生态。再比如,有人在生活区附近放生狐狸、蟒蛇,伤人伤畜,成为当地的祸害。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跟放生的本意背道而驰。这些变了味儿的、徒有形式的放生行为,很愚蠢。
沦为作秀
放生的渊源来自佛教文化的慈悲,也来自这一文化提倡的赎罪,其核心是讲求众生平等,包括人与动物的平等,体现的是人对自然和生命的敬重。可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放生不仅没有体现出放生的本意,反而变了质。有些人放生是为了寻求心灵上的救赎,有些人放生就是作秀,博人眼球而已,还有的人纯粹是为了赚取利益。今年元宵节,济南大明湖的放生活动就曾引发社会众议,已经被前面放生过的活鱼再三被人捕捞上来,又卖给后面要放生的人,俨然把放生当做了一个赚钱的商业工具,不仅让鱼儿遭罪,更寒彻了人心。
不计后果放生是不折不扣的伪善
不确定是否有放生必要,不确定当地环境是否适合放生,这样的放生,既是伪善,也是杀生,还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如果仅仅把放生当作一种仪式,以期行善积德后的心理满足,那么这样的“精神消费”不要也罢。放生本是好事,是人类救护动物的善举,理应以动物的受益为最大目的,若心思不纯,动机不良,只为了自己的“福报”而不顾动物死活,这就大大违背了佛家出于慈悲心理下随缘之举的初心,变得功利而虚伪。试想平时不做善事,一旦事业不顺,就去放生;一旦生病倒霉,就去放生;一旦发达了想图好名声,也去放生,把动物变成功德的筹码,慈悲心肠背后掩藏的是求名求利的铜臭味,放生就不再是积德,而是造孽。
别让“放生”沦成“杀生”
保护动物从尊重自然开始
放生者的放生是为了积德行善,本意是保护动物的生命,心情可以理解,但放生缺乏科学的指导,只会给动物带来噩运。而且从动物保护、水体保养的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做法也适得其反。
别让“放生”成“杀生”,就要教育放生者学会尊重自然、爱惜生命,学习和掌握被放生动物的习性和放生地的生态知识,自觉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不放生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生物物种,做到科学放生。另外,值得警示的是,对于那些无视政府规定的放生行为,特别是造成村民财产损失和环境严重污染的,应加强事后追责,让任性而为者付出应有代价。
切莫让放生流于形式
众多放生者往往只注重于放生的过程,对于放生之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漠然不理。放生者从商贩手中救下活鱼,转身放进发臭的河里,自以为救活鱼于死刑之下,却不知自己只是给活鱼判了死缓而已。水政人员称,潮白河的水质不适合放生,放生鱼存活率低,鱼死后水政人员打捞死鱼,因为死鱼连成片可能会造成水体污染。而如果放生的是外来物种,还有可能破坏生态平衡,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现象。这些善后处理,那些放生者可能还不知道,又或者知道后也漠不关心吧。这样的放生,不过是另一种“杀生”。
《列子·说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邯郸的百姓将捕猎的斑鸠献给大夫简子,简子很高兴,赏赐了百姓,并将斑鸠放生以示恩德。简子的门客劝他道: “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百姓如果知道简子要放生,就会竞相捕猎斑鸠,斑鸠反而死得更多。而捕猎之后的放生,恩过不能相抵。忽视内核而流于形式的放生,与此同理。
当然,笔者也不否认,还有一些真正出自善心而放生的人存在。但是,当这样的放生者一味地放大和强化放生的意义时,真正的善心就会变成过度泛滥的“爱心”。放生切勿沉浸于这样的自我感动式的爱心中,也不可仅仅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