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选择“放生”是对动物们存在一丝愧疚,想在它们彻底在地球消失之前为它们争取最后一次存活的机会,可能也是对我们发展经济而侵犯它们生存环境的弥补。就在这简单、纯洁的目的背后,却被不法分子占了“商机”,他们借“祈福消灾”或“回归自然”为缘由,欺骗大量爱心人士,让善款转移进自己口袋。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好不容易从市场上“逃出来”,好不容易有机会“一走了之”,这时突然又把其生拉硬扯回鱼袋、鸟笼或铁栏,难道良心不会不安吗?当数着已经“吞入”口袋的善款,“一百”“两百”……“三万”的时候,难道没有丝丝愧疚,反而因为自己的“聪明才智”而感到沾沾自喜?当好心的“放生”最终成了“商机”,失去的难道不是那些满怀爱与正义的人心?而这种“商机”在没了市场后又能支撑多久呢?
2016年起至今,类似于这种“商机”的非法放生频频被曝光,如,怀柔汤河口镇山林发生大规模放生狐狸、貉事件,不仅导致60多只狐狸已惨死,还骗走了爱心群众一笔不小数额的“善款”,敲响了人们对“放生”一事的警钟;广州因非法放生而导致两米长的缅甸蟒死亡,又再次警醒我们对“放生”的重视。虽然,目前国内对于“放生”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但无论是出于“善心”还是社会公德,在生命和金钱交易的时候我们都应该问问自己,问问自己对于长远利益来说,我们应该不应该这样做,值不值得冒这个险。
笔者认为,虽然在这个领域目前仍属于灰色地带,除了国家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公民,我们更要遵守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爱护花草,不随意践踏”我们从小耳濡目染,都能付出行动,为什么到了现在连已经失去自保的动物的生命都要被部分人当作“商机”,拿去与金钱作交换?“生财”的方法有多种,难道非要盯着动物们鲜活的生命不放吗?把爱心人士的善款当作盈利的工具,且不说“取之无道”,这是相当于自断后路,赚取眼前之利而忽视了长远利益,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早该停止了。
“放生”当“商机”,不仅非法而且还伤人心。当一次次“保护动物”的初衷被利用,一次次边放生边捕捉,越来越多的人会逐渐对这种行为予以漠视的回应,那这种行为本身美好的价值就被完全否定,真正想去通过放生来保护动物的人将会受到大家刻板印象的“质疑”。勿忘初心,切勿再将“放生”视为“商机”,让暖心之举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