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放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且要符合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和承载量等条件,而这次放生并不符合这些条件。
从当地村民、村干部的反应来看,黄山新明乡以前就没有狐狸,山区多种茶叶、香榧树等,没有充足的食物来源,并不适合大批狐狸生存。如此放生只会造成狐狸死亡,不仅达不到放生目的,反而酿出杀生悲剧。
不仅黄山出现盲目放生闹剧,其他地方也频频上演。与此同时,北京怀柔汤河口村因人为放生约300只狐狸和貉,导致部分狐狸进入村庄咬死家禽,最终还要靠森林公安去抓捕。前几天,厦门南普陀寺因信徒在放生池过度放生,被迫打捞上来两三千斤鱼、龟,将其分类放到不同的水库里。至于部分地方出现将蛇放生到居民区、陆龟当作海龟放生等奇葩事件更是屡见不鲜。
放生本身是鼓励人积极向善,不要轻易杀生。以前交通不便利,放生的鸟、鱼等,都产自本地或附近,放生并没有水土不服或物种差异的问题。可现在很多放生都是集体筹资,在市场上购买整批鱼、鸟、龟来放。这些动物大都是人工饲养,已失去野外生存能力,放生反成杀生。
目前放生者众多,对动物的需求量太大,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商贩和捕猎者利用放生者的求善之心,通过捕捉和售卖野生动物牟利。由于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存活率非常低,导致在每一只被放生的动物背后,都有更多的动物因此而死亡,同时,随意放生也会破坏生态平衡。放生本是为保护生命,带有很强的随机性和感情色彩。但你买我捕则是买卖,这样只会越闹越凶,适得其反。
而且,部分物种与放生地相隔太远,有些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有极大的威胁,会造成当地物种的毁灭,其危害更大。比如有些地方出现过放生食人鱼的案例,凸显放生者在科学常识方面的匮乏以及缺乏理性放生的态度。
因此,放生者应认识到爱护生命的真谛,发自内心地尊重生命,不要刻舟求剑盲目放生,多学习些科学常识,了解动物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同时,我们身处法治社会,放生者也要守法,在放生之前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批准后再放生,以免放生不成反而违法,破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