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9时许,英协路与福元路交叉口东南角的燕庄新区南院,院中间的活动广场上,很多居民在围观。人群中一名穿红色上衣小男孩用一根绳子牵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仔细一看是一只萌态十足的小刺猬,另外几名小男孩乐此不彼紧紧跟随。
“这是我叔叔在聂庄工地逮回来的,让我养着玩。”自称小虎子的小男孩说。
“这是刺猬,我老家农村有,吃起来味道很鲜美,要不给我吧。”一名抱孩子的老太太说。小虎子白她一眼,表示拒绝。
“这刺猬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吃,吃了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刺猬吃昆虫,也吃老鼠,对人类有益,去年一名大学生因为上树掏鸟窝被判了几年有期徒刑。”来自周口淮阳的田先生说。
未来路街道巡防队员王磊告诉小虎子,刺猬的保护动物,不能当宠物圈养。巡防队员打通小虎子叔叔电话后,将刺猬要回。同时,买了泡泡糖给小虎子给予补偿,小虎子有点恋恋不舍,但最后受到表扬后还是答应了。
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站长董朝伟说,刺猬,属于哺乳动物中的猬形目,它在夜间活动,主要以蠕虫、昆虫为食。一个晚上能吃掉200多克的虫子,最喜欢吃的是白蚁和蚂蚁,也吃老鼠,是典型的益兽,是人类的好朋友。它生性胆小,对人类也几乎不具攻击性,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如果圈养、捕食它将会受到法律追究。
上网查询,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录中,列在第一个的就是刺猬。
未来路街道巡防队员张宝龙对董站长表示,将尽快选择一个安全的适合刺猬生存的野外环境把这只刺猬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