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官兵立即告知邓某,其所捕获的鸟类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应当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主动放生捕获的白鹭,否则要承担国家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劝说,邓某主动将误捕的白鹭交由三都边防派出所予以放生。
据介绍,山高村村民邓某在洋浦近海捕鱼时,一只白色小鸟停立在船上,邓某见这只鸟外形漂亮,便用渔网将其捕获。边防官兵通过网络比对,发现邓某捕获的这只白色小鸟与保护动物白鹭非常相像,便拍照后发送至相关部门核对。经确认,这只白色小鸟确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鹭。
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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