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国汉地即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说法,甚至已出现了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情况。但持续、广泛的放生习俗的形成,还是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后。
佛教是一个注重培养慈悲心、主张非暴力的宗教,佛门第一戒即为戒杀,佛经中讲述佛陀及其弟子过去生中放生护生的故事极多。尤其是大乘佛教,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无量劫中同为六亲眷属,强调要普度众生极力宣扬戒杀茹素、放生护生。
中国佛教的放生,是与戒杀念佛之行仪紧密相连的。戒杀是五戒、十戒等之第一戒,向来为佛教徒所严守。南朝齐、梁之际,佛教徒即依据《楞伽经》卷四中"不应食肉"等语而行断肉。
我国大规模放生则始于隋代天台智者大师。智者大师居浙江天台山时,为使临海居民莫以捕鱼杀生为业,曾自舍身衣,并劝募众人购置放生池,复传授池中族类"三皈戒",为彼等说《金光明经》《法华经》等,以结法缘,从而开天台放生会之滥觞。
其后,唐肃宗于乾元二年(759)下诏在山南道、剑南道、荆南道、浙江道等地设置放生池81所。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天禧三年,天台宗遵式奏请以杭州西湖为放生池,自制"放生慈济法门",于每年四月八日佛诞日举行放生会,为天子祝圣。
天圣三年(1025)四明知礼亦奏请永久成立南湖放生池之佛生日放生会,并撰《放生文》以定其仪规。此后,放生习俗便彻底佛教化,并经久不衰。
每月农历十五,扬州大明寺将举行祈福放生法会,为一切有情众生诵大悲咒、往生咒加持,并为其皈依佛法僧三宝,开示十二因缘生灭之法。此类众生,罪障深重,神识昏迷。愿三宝威德加持护佑,转生善道。
放生,不仅消除了放生人的宿业,更在放生过程中培养了其慈悲心肠,体会到万物众生平等一如,无缘大慈,同体大悲。
下次放生时间:农历冬月十五(阳历12月25日)望广大信众积极参加,若能发喜舍心,起慈悲念,赎命放生者,现世保病延生,未来当证菩提。”同时也是为了广结善缘,普度众生,为广大善信大德祈求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