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气动力禅修打坐垫
佛宝旅游泰国禅修
北京芳香展

南阳爱心人士买29只野生鸟放生 这种行为不可取

2015-12-11 浏览次数:261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一些爱心人士喜欢买来野生鸟类放生,殊不知他们的这种行为“鼓励”了捕猎行为。12月9日下午,一辆装有近30只野生鸟类的面包车被市公安局鸭河工区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查获。
 
  当天下午3时左右,鸭河工区派出所交警在S231省道和鸭河水库环库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RDA8**的面包车缓缓驶来,民警将车拦下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面包车驾驶员眼里流露出一丝慌乱,而且无法出示车辆的驾驶证。经过核查,驾驶员胡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打开车门,竟发现车厢内放了几个铁笼子,笼子里面关着猫头鹰、斑鸠等野生鸟类。这些动物经过长途跋涉已经奄奄一息。经清点,车厢内共装载猫头鹰4只,野生斑鸠20只,野鸡15只。驾驶员胡某说,这批野生鸟类是一些爱心人士从市场上买来,请他拉到附近水库放生的。
 
  民警告诉记者,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2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这里规定的“收购”是指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虽然在放生野生动物的市民中,有许多是出于保护国家野生动物的目的,其动机是好的,但其行为则属于一种收购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禁止性法律规定。尤其是,购买野生动物放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鼓励”了捕猎行为。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正确做法是:发现非法出售、运输、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果遇到受伤需救护的野生动物,可以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站。目前,此案已移交森林公安部门处理。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阅读关键词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福宝网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福宝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版权/免责声明:

佛云网是专业的佛教.寺庙综合互联网技术服务商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福宝网京ICP备2022007900号 公安备案          2005-2018 北京 福宝网 www.fobao.cn 版权所有 佛教用品门户网站 佛教行业商务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