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五华森林公安根据群众举报,在华城镇205国道河子口木检站路段依法查获一辆粤M牌小货车。经调查确认,车上运载有野生动物,包括省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保护动物斑鸠、猪獾、果子狸、夜鹭、野兔、野猪、黄猄等共340条(只)。执法人员立即将该车暂扣,并将收缴的野生动物在省级自然保护区七目嶂放归大自然。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梅州从8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蓝天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至目前,全市共清查整治市场、酒楼、饭店和收购点等经营场所166家,发放野生动物宣传资料525份,收缴“三有”保护动物686条(只),依法对9个违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作出教育和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