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一名女子和朋友经过厦禾路,遇到一名男子在卖乌龟。这名男子自称卖的是野生乌龟,要价500元。女子见乌龟很可怜,讨价还价后以300元买下,并拨打110报警,想把乌龟带到南普陀放生。
林业人员赶来,检查发现这是一只鳄龟。鳄龟在厦门属于外来物种,具有极强的生存能力,随意放生会危害到本地物种。林业人员向这名女子解释,但对方不听,林业人员只好陪她来到南普陀寺,寺院工作人员拒绝了她的放生要求。
林业人员将这名女子带到云顶岩寺,这里的一个蓄水池里养殖了20多只鳄龟,但是,这名女子觉得蓄水池太小,不愿意在此放生。林业人员多次向这名女子解释随意放生鳄龟的危害,还带着她到了东坪山、海边,甚至又回到了南普陀寺。但这名女子始终没能找到一个满意的地方放生这只鳄龟。多次劝解之后,林业人员只能同意这名女子先把这只鳄龟带回家。
林业人员提醒:鳄龟多年前就被列入不能随意放生物种的名单。有人故意用人工饲养的鳄龟冒充野生乌龟,在街头售卖,利用人们的善心获利,请市民不要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