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生这件事,科学松鼠会的会员瘦驼讲过一个经典的比喻:“有时候,你必须祈祷自己别碰上一个混账变形金刚:邪恶霸天虎占领了地球,把人类掳去塞博坦星做了宠物;后来善良的汽车人打败霸天虎,人类得到了解放。汽车人决定送人类回家。然而当你满心欢喜地走进回家的飞船,‘哐当’一声舱门关闭,你却突然发现飞船目的地赫然写着‘火星’!你扭曲的脸贴在舱门上,绝望地高喊:‘你这个混球!搞错啦!’一脸憨相的汽车人却笑着对同伴说:‘看这些可怜的小火星人,还不舍得我们呢。’然后飞船发射,永不回头……”
让我们把变形金刚换成人类,把人类换成动物,同样的黑色笑话就真实地上演了。2009年6月,第二届广东休渔放生节上,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将许多小鱼小虾“小海龟”放生大海,其中一只不愿下水的“小海龟”被工作人员奋力掷进了南海。有记者把这感人的一幕拍成了照片发到了报纸上,专业人士惊讶地发现,这只被奋力丢进大海的“小海龟”其实是一只陆龟,顾名思义,这是一只“旱鸭子”,别说大海了,丢进淡水里它也活不成啊。
有好事者在这类放生行为的前面加了个定语—“中国式放生”。甚至连百度上都有了相应的条文:将淡水鱼放入大海,将陆龟抛入水中,将毒蛇投放在村庄附近,将外来物种放生在脆弱的环境,将热带物种置于温带地域……这样的“放生”现象被人们形象地将其称为“中国式放生”。人们愿意用“中国式”这样的定语定义一些现象,而且往往是一些不良现象,比如“中国式过马路”,但把它跟“放生”这样一个向善的行为放在一起的时候,就带给人某种荒谬的感觉。
除了被放生的动物可能会死路一条,又或者被放生的动物可能会灭绝其他物种之外,这种放生行为的一个最大的负外部性就在于它会催生抓捕野生动物或者养殖供放生动物的产业链,无论是从野外抓捕还是把养殖的动物放归野外,这都可能导致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一种人为破坏。基本上可以说,放生行为与放生者所谋求的善,是南辕北辙的。
上面这番道理,其实并不难懂,先人们早就想明白了。春秋时期,有一个赵简子元日放生的故事。赵简子原名赵鞅,是春秋时期晋国赵氏的领袖。故事说的是有邯郸的百姓在正月元旦这一天将他们捕获的斑鸠鸟进献给简子。简子很高兴,重重地奖赏了他。门客问简子这样做的原因。简子说:“在正月元旦这天将猎物放生,是表示(对飞禽)有恩德。”门客说:“百姓知道您要将猎物放生,所以争相猎取它们,反而使它们死了很多。如果您想放生,不如禁止百姓捕猎它们。捕猎之后再将其放生,恩德补偿不了罪过。”简子说:“是这样的。”
可能的确有一些放生者,因为缺乏相关的常识,以为自己的行为会给动物一条生路,却不知适得其反。而恐怕还有一些人,他们并非没有常识,或者说压根不在乎这些常识,他们放生的目的,只是为自己求得福报,放生的动物只是某种工具或“祭品”。放生者所谋求的,本来就不是善,自然也就不关心动物的死活。
做善事求回报,这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儿。大多数人对于善的追求或多或少都是希望有所回报的,哪怕仅仅来自于内心的满足。然而在寻求人生意义的过程中,是把善作为目的,还是把善作为手段,则是截然不同的两条路。前者可以引导人们超越功利的层面从而获得内心的安宁;而后者,善只是一个名义,趋利避害才是终极目的。如果有人说,每天杀十个动物,可以保佑荣华富贵,我想有些人八成也踊跃为之。因为无论是善还是恶,对于这些人来说不过是个手段,能达到目的就好。
这让我想起了那些去玉林狗肉节的爱狗人士,他们花钱买下那些狗,或者暴力抢下那些狗,手段或许可以商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这样做不是为了获得什么福报,而只是出于恻隐之心。这,是以善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