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泉州西湖公园管理处官方微博@泉州西湖发布了一组图片,都是因缺氧、不适应湖区新环境而死亡的放生鱼、放生鳖,随后即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西湖一直是很多本地放生者选择的放生场所,为更好地保护园区,规范放生行为刻不容缓。
一个多月来,早报记者先后征集市民意见、走访泉州市区一些集中放生地点,卧底网上相关QQ群,对话爱心人士,体验放生经历,深入花鸟虫鱼市场……
6月26日,早报东南公益联合泉州西湖公园管理处发起一次特殊的座谈会,请各路人士“把脉”西湖放生。昨日,泉州市首份公园科学文明放生公约正式出炉,并将在西湖公园各出入口的宣传牌张贴,以警示游客。
此外,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朋友们,若想在园区进行放生,可拨打预约电话0595-22751992或微博“@泉州西湖”咨询详细事宜。若有发现不妥放生行为的,也可拨打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另外除了拨打电话外,市民朋友还可以通过@泉州西湖和@泉州时政等官方微博、微信留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举报不良放生行为,共同维护园区卫生环境和良好生态。
□早报记者 李波玲 林福龙 吴嘉晓 通讯员 林桂华 文/图
文明放生公约
近年来,由于民众无序放生,给西湖公园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为共同维护和营造文明、和谐、优美的泉州西湖,本着规范、引导、约束、自觉的原则,西湖公园管理处特制定本公约,并张贴在园区各出入口的宣传牌上,敬请广大市民群众遵守和监督。
1.遵守法规 依法放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特种,应当来自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接受监督检查。
2.保护生态 科学放生
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西湖公园严禁放生物种具体如下:1.园外物种,如巴西鱼、罗非鱼、牛蛙、食蚁鱼、革胡子鲶、小龙虾、鳄鱼、雀鳝、食人鲳等;2.境外物种,如福寿螺等;3.杂交种,如锦鲤等;4.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如仅适应海水生长的生物等。
3.统一组织 文明放生
泉州西湖公园管理处将参照渔业部门意见,对放生种群和数量作出一定限制,以保持生物链平衡。每年集中组织1~2次增殖放流活动,单位、个人可以向管理处提出认购、捐资,然后向有关部门报备获许后,统一安排时间和区域放生。同时,倡导放生与护生不是简单地以数量来计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是一种更高的境界。
4.服从管理 有序放生
倡导市民到政府指定区域或宗教特定场所放生,对于个别社会团体和个人特殊放生需要,必须提前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文明公约的前提下,可以准许小规模、少数量的仪式性放生。
5.爱护环境 安全放生
应尽量避开节假日、人流高峰期和台风暴雨恶劣天气开展放生活动,确保放生活动参与者和市民游客的安全。自觉维护园区秩序,禁止车辆入园和影响游客通行,妥善处理病伤水生生物,不污染水质和环境,保持放生活动场所整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