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又担心佛教界的人士,特别是那些个热衷于放生的居士和信众们发生误解,怎么“放生等于杀生”呢?其实,无须说很多道理,只要您耐心地看完下面的几篇文章,您自然而然地就会自己得出这个结论。
我不知道放生的理论和实践的初衷何如?也可能当初有人见到一个孩子在把玩一条蛇,一只鸟,劝他放生;也可能当初有人见到一只动物受伤了,为它疗伤,待它痊愈后放生;也可能……就像现在的动物保护中心做的那样。我以为这才是放生的原意或本意。
现在的放生成了一种大兵团、大规模、定期举行的频繁活动,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宗教仪式?为了供人们放生,越来越多的人大规模地扑捉野生动物,这“一捉一放”,就形成了一种新的职业,甚至行业,新的虐杀动物的链条。这可能是放生的善男善女们所始料不及的,其带来的副作用在以下文章中都有详细的描述和透彻的分析。
姚明做的广告中,有一句话说的太好了!他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为了生态平衡,为了环境保护,为了子孙后代,恢复放生的本意和做法,停止现在的放生方式,已是当务之急。希望放生的人们赶快惊醒。
放生等于杀生!
第一篇:【中国式放生只图个人福报,无关环境保护】
●放生早已从佛家培养慈悲尊重生命的修行蜕变成以贪心追求福德果报的手段。
多数人观念中,佛家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最根本的一条便是不杀生,并且还要放生。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等佛教俗语更是家喻户晓。放生最早由中国各地涌现的佛教弟子发起,进而扩大到居士、信众。“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在他们的修行中,不杀生、放生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慈悲心,表达出一种对生命的尊重,可以说是人类检讨自身,追求平等、自然和谐的高尚道德行为。
然而在更大范围的实践中,放生渐渐起了变化,原本不限时间、地点、场合随机而起的放生变成了只寻求形式、仪式的计较。特别是在世俗领域,热衷放生的动机演变成消除日常“罪孽”,“每隔一段时间必须放一次生”、“放归的生命个体数量与功德成正比”。甚至有人总结放生的16个好处,放生就是救命、还债、救济、慈悲、觉悟……总结起来放生成为以贪心追求各种功德利益、福德果报的手段,迷信于这类“放生的功德”虽然看起来是慈善,实际已蜕变成最赤裸裸的钱心(心理安慰)交易。
放生等于杀生!
●环保理念下的放生要求动物来源是原本就需要人为照顾的生物,不涉及商业买卖,不会波及无辜。
国外动物保护领域中放生仅仅是野生动物复健wildlife rehabilitation的最后一个环节。所谓野生动物复健是指为那些受伤、遭遗弃或者其他需要帮助的野生动物提供救护、安置、喂养,最终使其返回自然的活动。按照《野生动物复健简化标准 第三版》的要求,在放生之前的标准化程序包含动物收治、稳定状况、初步检查、初步治疗、康复、放归前的训练以及评估,最后放归野外也对地点有诸多要求,有研究表明,将爬行和两栖动物放回原生地,方圆一千米之内才能保证其日后的存活。
另在台湾地区圣严法师创办的法鼓山,他们一改原先的“放生”为“护生”。提供一笔经费,与专业动物园合作。合作的内容则是收容、医护一些受伤、无处可归或不适应当前环境的动物,请专家照料保护,等动物恢复健康后,再评估是否有适合个别种类放生的自然栖地,若没有,则考虑继续收留它们。这种做法,生物的来源是那些原本就需要人为照顾的生物,不涉及商业买卖,不会波及无辜,而且,真正对这些生命有所帮助。当前,台湾正研拟修正《野生动物保育法》第32条,将定义何谓“商业”与“大型”放生行为,届时未经主管机关许可规定的放生行为,可罚5万台币到250万台币。
●放生不顾动物死活,慈悲仁爱只为自己 。
多数被放生的人工饲养动物因无法自己觅食及自我保护而丧命,野生动物先捕后放毫无意义。
从源头上来看,被放生的动物一是来自于野生;二是来自于人工饲养。本来就好好地生活在野外的动物就因为人类基于放生的需求反而被捕获,这种先捕获又把它们放生的放生有什么意义呢?又有谁知道在捕获野生动物的过程中有多少的猎物致伤或者致死捕捉者的圈套,夹子,毒饵中呢?而对于人工饲养的动物:它们自然会比野生动物缺乏警惕性,会更容易就被天敌所杀或者被跟在放生者身后而来的捕猎者所捕获,无法自己觅食及自我保护,甚至遇上恶劣的气候也可能使它们丧命。某种程度上,放生此类的动物无异是等于杀生。
尽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有关“动物野外放生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的规定早就存在,可由于执法环节薄弱根本抵挡不了民众行善的热情。2009年6月的第二届广东休渔放生节上,一只不愿下水的“小海龟”被工作人员奋力掷进了南海。事后鉴定,那是一只原产于云南、广西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濒危物种的缅甸陆龟,这只陆龟别说不能下海,即便是在淡水里也无法生存。2007年6月,罗湖区仙湖植物园野营区草坪惊现大批麻雀尸体。植物园管理员称,早上有人在草坪放生5万只麻雀,疑死因与麻雀无法适应新环境有关。2006年北京春节期间,信佛民众将大批黄鳝、鳖送往后海放生。完全不考虑黄鳝入冬后要冬眠且不入水,后海水温太低会使黄鳝因低温和缺氧死亡。
放生等于杀生!
●放生不惜毁坏生态,个人错误要全民买单。
外来物种借放生大规模入侵导致本地物种的生存空间受到侵害,进而打破生态系统平衡。
因为乱“放生”而导致的物种入侵并对原生物种带来的毁灭性灾难,其实已相当普遍,巴西龟在国内的泛滥,正是一例,而“放生”恰是巴西龟入侵的一个关键途径。专家举例,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巴西龟是外来物种,适应力强、繁殖快、寿命长,且少有天敌,一旦在野外繁衍,便可能大量抢占当地生态资源。其原因主要巴西龟在其原来的生态系统中有天敌来控制其种群数量,而在引入地区则没有这样的天敌。有调查发现,巴西龟几乎无一例外地使其他本土龟类灭绝,鱼类、虾类和水草大量减少。
此外还有福寿螺、白玉蜗牛、非洲大蜗牛、牛蛙、小龙虾、麝鼠等,它们的适应性和繁殖力非常强,加上少有天敌,将会在野外大量繁殖,抢夺生态资源,严重威胁本土类似物种的生存。而且生态关系一旦被破坏,要恢复是很难的。尽管在国境检疫的相关法规中有一些外来物种的禁止引入条款,但实际情况是,300多种外来物种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引入中国。《三峡晚报》报道称,一个严酷的事实是:一边是爱心市民从流动的贩子手中购买大量外来物种在长江放生;一边是环保志愿者深夜里打着手电,守候在城区江边专抓“外来客”——巴西龟、鹰嘴龟,以保证长江水域的生态平衡。
由于不注意方法规律,往往放生队伍一离开,海面上便白花花地飘着一大片死鱼。
放生等于杀生!
●个人行善却编织了动物诱捕-买卖-放生的商业链条。
在商人及猎人“捉放曹”的恶性循环中,源头还是喜好放生的行善一族积累了市场需求。
放生市场不断扩大和放生活动的规律化也直接催生了放生行为的商业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服务甚至催生了不少职业“放生人”。由放生而捕捉、再放生而再捕捉导致的恶性循环,使得今天的放生活动百病丛生,积弊难除。在很多放生活动中,都存在提前预定(在佛菩萨诞期及初一、十五等好日子放生)、按时送货、保证数量等全方位的服务。《北京晨报》去年十一期间曾报道来后海放生的人多数空手,鱼则是在商家那里预定好的,一名专门从事给放生者送鱼的工作的男子估计整个假期放生的鱼会超过万斤。仪式结束后,放生者将数千元钱交到该男子手中,虔诚离去。”
在放生这个“生意圈”里,商人及猎人“捉放曹”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将放生的野生动物捉回,再度卖给其他人“放生”。有些团体甚至在卫塞节前半月甚至一个月就给水产类或鸟类供应商预定了要放生的禽鸟鱼鳖等动物,任由他们再下订单或雇人去捕捞,这样他们放生的动物很可能在野外被强行抓来,或者是其他人花钱买来放生后又被捕获的。在这个恶性循环里,表面上是商人唯利是图该被谴责,但究其源头还是喜好放生的行善一族积累的需求,为商人不择手段提供了市场空间。
很多信众热衷逢吉日在北京后海放生黄鳝、乌龟、甲鱼、甚至热带鱼等五花八门的水族动物。
放生等于杀生!
●那些愚蠢而自私的道德优越感比冷漠更邪恶。
放生客非但不尊重生命,不珍惜环境,根本上就是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贪婪鬼。
以放生作为行善祈福者不仅忽略了当前生态环境变化巨大,人与自然日渐疏远的现实,不是随便抓一只鸟、一条鱼放回自然就叫做积功德。更为现实的问题是,放生客漠视真正积功德所该有的付出和行动,将放生彻底的形式主义,斥资购买更多的鸟兽加入,任意将鸟兽扔回自然,甚至不惜与商业利益挂钩。在他们眼里,只要有足够的钱,一辈子行善的愿望,可以在一天短短的时间内满足实现,千千万万人累积善事的功德,自己一个人便可单独成就。这样的放生客非但不尊重生命,不珍惜环境,根本上就是自私自利,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贪婪鬼。
●不尊重他人正当权利的廉价道德不要也罢。
再来看他们的行善借口,表面上看放生者十分享受这种充满强烈道德优越感的自我意识,在国人抱怨功德意识差、道德在滑坡的今天,关心动物、爱护环境显得尤为难得。但不得不说,这些自以为高尚的放生客所追求的道德是廉价的。他们自以为花钱买几条蛇放生,就是道德的化身了,事实上不过是一场道德作秀。美好的道德不应是无本之木,它是社会中各方利益主体和人际关系长期博弈进化的结晶,在现代社会则必须植根于法治土壤,并将尊重他人正当权利作为不可或缺的前提。
●放生导致出现了卖方市场为了放生而捕生,那就是杀生而不是放生了。
不顾环境污染、不管动物死活、不惜商业谋利,大费周章的采买动物再放归自然,深信放生越多福气越多……这些疯狂举动非但积不了功德,终有一天会结下孽债。
放生等于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