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食与素食
在《楞严经》等大乘经典中,佛陀着重宣说了戒杀断肉以及素食的功德。如《楞伽经》中云:“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佛说十善戒经》云:“啖肉者多病,当行大慈心,奉持不杀戒。”因此在历史上梁武帝也根据《涅?经》等佛经教义,出于慈悲心肠反对吃荤,著《断酒肉文》四篇,主张僧尼一律断鱼肉,他又召集三律师入宫会议,使僧尼断肉食素,从此在汉地佛教徒中吃素成为了良好的定制。直到如今在汉地绝大多数寺院的法师、居士都在坚持吃素,获得佛经所说的无量断肉功德。
但在食肉的问题上,藏地及奉行上座部的东南亚地区与汉地有着不同的传统习惯,又均有教证依据,欲解释此现象、推知佛经的深奥意义,应根据具德上师的教言、清净的传承、以及广大的智慧,以此方能了知各种经论的不同破立之处。
有人以为藏地食肉是密宗风行所致,事实并非如此。确实基于密宗最高的见地,吃肉与双运、降伏等一样皆属于密宗的最高行为,但这仅对于证悟很高的瑜珈师而言,非一般凡夫所能企及。如大成就者帝洛巴常吃生鱼,那洛巴对此未生起邪见,如理依止后,也获得了究竟成就。又如汉地济公和尚一生吃肉喝酒,然人们依然推崇其为圣者的权巧示现,而未敢讥侮或效仿一样。藏地佛教徒食肉的习俗,即是基于高原地理不长庄稼的客观现实,以本师释迦佛在别解脱戒中的方便开许为根据而形成的。
印度律宗祖师功德光和释迦光在各自所著的《律经根本律》与《毗奈耶三百颂》中都开许食用三净肉。又《毗奈耶经?药事品》中云:“世尊告,不得食用非清净之肉。”《律仪经》云:“观察钵中之鱼肉等,若非人肉等,则可食用。”印度阿?梨巴西在《中观精华论》中云:“声闻乘论中,开许三净肉,食亦无过失,已成精等故,如乞食无过……食肉非有过,时众无害故。”《中观精华论释》中亦云:“大悲怙主释尊者,于大乘经典不仅未开许食肉,且云遮止。小乘经中食用三净肉亦说无过失。”此三不净肉,多数智者根据《律仪颂》中“利众如来云:故意宰杀肉,或见或闻疑,其肉不得食。”一偈解释为或见或闻或疑为我杀者,但也有些论典说凡是为食肉而宰杀者,全为不净肉,如释迦光论师所著的《毗奈耶具光论》云:“不食故意宰杀之鱼肉等,若杀或劝杀、及随喜杀者,虽是三净肉,但故意宰杀乃无慈悲心故,亦非合理,不得食用,余肉乃无遮也。”
但大乘经论对食肉作了严格的遮止,如《大象力经》、《大云经》、《涅?经》、《指经》、《楞伽经》、《善臂请问经》以及中观等论中广说了食肉的过患。在《楞伽经》中佛告大慧菩萨:“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时,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又如经云:“何人食用肉,先堕饿鬼众,后堕号叫狱。”寂天菩萨在《集学论》中说声闻乘开许三净肉亦是不了义的抉择,因要引食肉者渐次入佛门故,并引《楞伽经》说明。萨迦班智达的《辩三戒论》云:“声闻可食三净肉,若彼净肉不食者,是乃提婆之禁行,大乘经论遮食肉。”藏地全知果仁巴在《辩三戒论释善解佛意疏》中亦作如是宣说。
但是,有些寡闻无智的人,认为吃肉的全是外道,或因此而戒律不清净,这是一种偏见。难道佛陀在小乘经典中开许食用三净肉,于是这些经典也成了外道书籍吗?如今佛教信徒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泰国、不丹、斯里兰卡、缅甸等佛国的教徒们,不仅是居士食肉,出家人中也少见素食者,那这些国家的所有僧俗,全是戒律不净者吗?这是否仅是一个坐井观天的精彩故事呀!
又有人认为只有汉地显宗崇尚素食,藏地学密者则全是食肉的,其实不然,除食用三净肉者外,藏地还有相当一部分僧众与居士倡导并奉行素食。五明佛学院每当打斋供僧时,总要准备一大锅素饭,以方便藏汉两族吃素的僧众。在四川省红原县,有一活佛,在他第一世时,发愿七世中不进肉食,现在是第二世,从小见肉就哭泣不已,至今已成年,戒肉茹素依然如故。
若有人想:“汉地《梵网经菩萨戒本》中说:‘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食肉教徒对此经作何解释?”殊不知在藏地所传的两种菩萨戒,属于由龙树、无著二大菩萨所传的瑜珈部,均有别于汉地。龙树菩萨的甚深见派菩萨戒中有十九条重罪,八十轻罪,无著菩萨的广大行派中菩萨戒有四重罪,四十六轻罪,在其戒条中,虽未见开许处,但也未见遮破食肉。另外,《梵网经》中此不食肉戒列为四十八轻垢罪之一,非犯根本重罪,与“别请僧”、“不行救赎”、“懈怠不听法”等轻垢罪并列,此后三条均极易犯,并未见重视,独重视此不食肉戒似亦非应理。若想:食肉过患既堕恶趣,则应非轻罪耶?答:这也不一定,因食肉过失虽堕地狱,然仍较易忏悔清净。又如《宣说轻重罪经》说:“比丘犯一白衣轻罪,亦需在复活地狱受八万年苦。”
依据错那?西绕桑波的《毗奈耶根本论日光疏》所述,在末法时代,能保持根本戒不犯,即为戒律清净。法王如意宝的《教诲甘露明点》也云:“根本堕罪与自续,常非并存为净戒。”于食净肉者来说,别解脱戒未犯,菩萨戒中依《梵网经》也只犯轻垢罪,且此轻垢罪通过忏悔也即可清净。如汉地共称的清净比丘中,也有午后食饭或懈怠不听法者。是故,无论守持何戒,应以戒体之轻重为主,不能仅看表面形象。如今见他人犯根本重罪,不觉有过,对犯轻罪者,却极为见怪,并立为破戒,如是判断,是否应理,尚请三思!
综上所述,戒肉茹素有无量的功德,食肉则有极大过患,但在藏地,佛教徒食用三清净肉于菩萨戒与别解脱戒均不为破,更不等同于杀生与外道的行为。所以,以藏汉为主的所有佛教徒,应该团结和合,互相尊重,不得诽谤,应知都为世尊所传下的清净教派,都有解脱道。广学实证的人,由此可证藏汉互通,显密不违,各派圆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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