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狗惨报纪实
在十种不善业中,杀生和邪见的罪过最大。如经云:“杀生之上无余罪,十不善中邪见重。”
江苏嘉定县南翔镇的居民蔡六,以杀狗为业,平生杀狗,不计其数。
清乾隆末年春天,将近黄昏时,蔡六又宰杀一狗,他把狗放入大缸,用热水浸没拔毛时,突然他感到眼跳耳鸣,心神不定,就在此时,这只奄奄一息的狗,忽然凶猛的跳起来,狠狠地咬住蔡六的手臂不放,他疼痛难忍,仆倒在地,呼号惨叫不止,在旁的人见状,拿着木棍要格开狗牙,然而狗齿像铜铸般的粘在蔡六的手臂上,无法松开,直到齿毒攻心,蔡六断气,狗才松开牙齿死去。
杀狗惨报的事很多,如过去嘉定县农人曹升元,也常杀狗,一日被狗咬伤,竟然毒肿溃烂,痛苦哀叫,经过一个多月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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