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那个女人,她披散着长发,喜欢穿男人的旧棉布衫,时常拖沓着一双绣着牡丹的黑布鞋,一条带白线絮的旧牛仔裤。
她是个自由人,这是她对自己的定义。但是在印着水墨蓝碎花的书本上看到她的注解:女作家。
除了一个叫艳玲的女孩,没有人了解她的生活。我也只是翻翻她的作品,听她的传言,那日端咖啡给她时才隐约认出了她。
雕刻时光,是我工作的地方,我在这里已经待了许久。每次都能在落地窗最暗的角落见她,起初只觉得她很怪异,不了解她的性情,那次见她一口气喝完杯中已经微凉的咖啡迅速离开后,桌上遗落了一本书,上面写着:感谢你懂得与慈悲。
书的作者是她,而这些话语妖艳地漫舞在书的空白页。
知道她是当下很有名的作家后,对她的目光、神情都产生了兴趣。她思考的动作,喝咖啡的眼神都写满故事。
一个人时她的表情很冷漠,每次端咖啡过去都只能听到她轻声的道谢,不抬头,更不微笑。
可每次一个穿棉布白裙,梳长尾发的女孩害羞到来时,她都会热情招待。那次她结账时,我知道了她的名字:艳玲。
我曾多次试图从艳玲口中得知有关这个女人更多的事情,可每次都会被委婉拒绝。
那天,我鼓足勇气将女人近期出版的书作买来,拿到她桌前。她看我走了过来,翻看了一下手机难得地苦笑招呼我坐下。平日里我们是不允许与客人同坐聊天的,可她不是别人,我冒着被解雇的危险坐了下来。
女人熟练地翻书、签名、合书。然后问,你在这工作很久了?我点头说是的。心里却紧张不安,似乎很久的窥探被对方发现一样。她又问,你喜欢我?似乎觉得这样太过直接,“我的书你也喜欢”,随后女人接着问了一句。
我说是对你充满好奇。你是个古怪的人,这是我对你的第一印象,现在看来觉得你是本曲折的故事书,想阅读。
不清楚面对女人目光时,我为什么会如此不加掩饰地将想法说出来,但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是温热,欣喜的。
女人说,每一个女人都是一件华美的衣服,只是设计的风格不同。我相信她的这句话,就好像我能感觉自己是件劣质的毛衣,上面爬满线球,而她像一件锦绣的戏袍能演出不同的人生。
与女人整整聊了一下午,交谈甚欢。她的言语比表情更能高几度。我大胆的与她开了一个玩笑,我说,我能从你的身上看出一年四个气节。
她惊讶是吗,我帮她添满咖啡然后说,表情是冬天、目光是秋天、着装是夏天,语言是春天。她被我无厘头的比喻逗乐了。
吃饭时间到了,我打算请女人出去用餐,她稍皱了一下眉头说与出版社谈合约可改天另行再约,女人走时留了一张名片在桌上。
幸好老板念旧情没有计较我当天的举动,只是提醒我以后不要遇见名人就忘了自己的身份。
后来的几天我都习惯闲暇时握着那张写有她电话的名片发呆。我猜想这位女作家应该有宽敞的大房子,明亮的书房,有宠爱她的丈夫,我想过她的家应该很美,因为写字的人都如此诗意。
平安夜的晚上城市飘起雪花,大片大片的下的人心空旷、寂寞。咖啡馆的生意很淡,老早就开始打烊。
我租住的是一套两居室,与我一起的是一对情侣。他们此刻都享受城中的热闹气氛去了,留我独自发呆。
忽而我就想起了那个女人,她现在应该与丈夫喝红酒,吃西餐度过美好的夜晚吧,我猜想。
过了半天,我实在按捺不住,便发去了一条简短的祝福短讯。先声明我是某人,再写了句亲爱的女作家,平安夜快乐。
可是刚发完短讯我就开始后悔,或许她人已将我遗忘,而我此时又何必如此多情。
洗嗽完准备上床休息时,无意翻到了一条未读短讯:你来陪我吧,我病了。
看到写着女作家姓名的短信,我内心纠结不安。她病了,身边会没人,她怎么会相信我这个陌生人。没等我想明白,另一条短信接着又发了过来。写着需要我代买的药品和她的住址。
馨苑小区地下室东排2室。
这怎么会是她住的地方,她那么有名气,应该有很多钱,有很大的房子,有很多朋友……我质疑自己曾经的这些逻辑,一边换衣服,一边朝楼下奔去。
雪花落了很厚,埋住了道路旁的花草。
公交车分外的难坐,出租车也都满载。看地址上写的小区似乎离我不远,记忆中曾经路过,于是我打算小跑着找寻。
路边有24小时营业的药店,我买了各种感冒药。路口一对穿着臃肿的夫妻正在卖烤红薯,摸出五块钱买了两个。再回头看他们时,内心疼痛,寒风大雪,他们应该回家。
女人打开房门时眼睛已经有些深陷。嘴唇干得起了皮。刚进屋子就被浓厚的霉湿味侵袭。
暖气呢,怎么会这么冷。我问。
女人扔下披着的外套,继续躺了回去。她似乎想说话,但是却很难开口。
此刻,没有时间打量房间,只是想从堆满书籍的地方翻找出锅来烧水。
可是没有任何器皿,除了一个已经陈旧的咖啡壶,点燃,勉强烧了些水让女人吃了药,才想起路上买来的烤红薯。女人使了很大力气靠着枕头坐了起来,她吃红薯的样子让人心疼,似乎已经几日没有进食。
我问女人,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充饥,她指了指堆在门后边的方便面箱,我迅速上前打开,空空的什么都没有。我摸了摸女人的额头,打算出去买些热饭回来。
女人拉住了我,目光紧张不安。她低声说,别走,我害怕。她三十五岁左右的眼睛,令我二十三岁的心,疼。
我只好紧紧地抱住她,在她潮湿地床上。看着她充满泪水的目光,不知道要说什么。
清早醒来时,女人披着外衣坐在那张古木桌边发呆,抽烟,表情淡定了许多。
见我已经睡醒,她灭掉了手里的烟,站起身准备打水给我。我坐在床沿亲眼看着她将一条冻僵的毛巾放进水盆里,我惊讶地说,你怎么用凉水洗脸,天这么冷。
女人拧毛巾的动作停下,回过头时表情有些不好意思。她说她习惯了这样,只是忘记了我可能不适应。
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宽大的房子、明亮的书屋、整洁的厨房呢?怎么会是一间堆满灰尘的地下室呢,我越发的不了解这个女人,甚至开始同情,心疼起她来。
沉默良久,还是忍不住询问蹲坐床边的女人,我想知道她如此落魄的原因。
女人的烟瘾很重,不停地咳嗽,却不停地抽着。
我看了下时间,该上班了,她准备送我离开,我拉住她的胳膊,目光不容置疑地带她一起走。
从这天我便真正开始了解女人。知道她过去的过去发生的故事。
他叫九安,是女人迷恋许久的男人,女人曾为了和他在一起放弃了她在A城的咖啡馆。可男人有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儿,有贤淑的妻子,他不曾答应女人任何请求。
女人讲这些时,眼睛中有掩饰不住的伤痛。她说,男人很好,是每个女人做梦都想嫁的。可是他却一直不愿与女人在一起。
我疑惑,怎么还会有这样的男人,她如此有才情,如此妩媚动人呀。
女人似乎看出了我心中的疑虑,然后说:“他说我身上有一股风尘味。”这是一句多么刺骨心寒的话,这是一个
怎样的男人才敢说出的。
“可我最终还是打动了他。只是……”女人说到这里忽然停止了继续,她喝了口咖啡,站起身走了。
再后来,女人隔三差五会来店里看我,每次都淡淡微笑,就仿佛我是曾经那个穿白裙子的女孩。
哦,对了,我想起了那个穿白裙子的女孩。她人呢?我问她。
女人喝了口咖啡,抬头看了一眼挂墙边的日历说,过两天我便能见到那个女孩,她同我一样大,是她的出版编辑。
编辑。一个听起来很美的名字。
一本新书《雕刻时光》。
是讲她与九安的故事。
她说,看吧,这是她最后一本书了。
我惊诧地抬头,难道你不打算写下去了么?
写不动了,累了,准备出去走走。
女人的语言、目光不容置疑的坚定。我迫不及待拿着书回家阅读。
书上说,九安是一个大学教授,他们在一次笔会中相识。当时女人有一个幸福的家,丈夫因为爱她,专门为她开了一个咖啡馆,名字就叫“爱”。可是女人却被这位气宇非凡的教授吸引,放弃了家庭、咖啡馆跑到了他的城市。
女人为了得到九安的爱,卖掉所有书作的版权,并与出版商签订多年合作协议。
她用九安的名义公开捐助希望工程。她花费高昂的费用将九安的两个孩子安排到国外就读。
她爱九安,爱的刻骨铭心,因此让九安为之动情。可就在九安答应以情人的名义与女人相处时,九安却发现自己患上了疾病。
女人又东拼西凑,甚至抵押掉了最后的那栋房子帮九安治病。书上说,九安的妻子得知丈夫重病后,忽然变了。原本更年期的她将金钱视为生命,九安在曾经如此痴心地爱过她,可最终她却让九安在绝望中离世……
看到这时,我早已视线模糊。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这话经过多少人的验证,多少人正在验证,多少人不敢验证。
而那个写书的傻女人,一直一直坚守着那份尘埃里的爱情,难以自拔。
男人去世了,女人走完最后的旅程自杀了。很多网友都在论坛发贴,有人说因为女人曾经背叛了家庭,因此爱情不会再光临她。有人说,女人的爱太彻底逼死了男人,也有人说,女人最终让人疼惜……
我合上那本满载故事的书,看着爱在尘埃中漫天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