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有利于利用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的资金、科技和装备投入,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
这位负责人说,今后将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采取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订单农业等方式,重点发展种养业产前和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四荒”资源开发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不支持、不鼓励工商企业大面积租种农户承包耕地,与农民争夺耕地经营权。
我国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职业农民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
“专业农场、家庭农场,更多的是考虑它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形成固定的、稳定的一个职业,这是农民最关心的事,而这个在国外是都有一些法律法规来保证的。我们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再制定一些管理办法。”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关锐捷说。
关锐捷指出,这可能是今后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一个重要的方向。这种职业农民,相对过去,不是是个农民就可以干活的,也要有资格的审查。比如像日本,职业农民首先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次要有经营管理能力,最后还要懂科学技术。如果达到这些要求,在日本是要给补贴的。